文章观点:

1、网文作者收入现状,大部分收入水平一般,贫富分化严重;

2、碰瓷式维权成了“职业维权人”谋私利的手段,逐渐衍变成一门灰色产业;

3、流水线、规模化式的碰瓷维权是如何开始盛行的;

近几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阅读的便利性提高,文学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上发行推广自己的作品便产生了收入,但同时,对于文学作品的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针对文学作品的维权问题作出以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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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文学阅读需求旺盛的现状之下,小说类App及网站也大受市场欢迎。由于需求市场的背后是一门财富的生意,为了分一块财富的蛋糕,于是全国有几千个小说网站或app争先在市场上架推广,不过大部分都是在根本没有经过作者授权的情况下采用技术手段盗用作者版权小说进行牟利的,为了净化市场环境,打击非法牟利的乱象,网络文学也开始进入【维权时代】。

但在维权之初,行业就出现了类似商场“职业打假人”的“职业维权人”,以谋取私利扰乱网文行业维权,造成社会乱象。因为“职业维权人”看到维权背后有巨大的利益空间。他们打着为创作者发声的名义,实质以赚钱为目的,利用相关的漏洞,行成一条精心策划的产业链:

1、“职业维权人”,也就是以赚钱为主要目的团队,成立一家公司,到处收购版权或获得对应版权维权的权利。

2、这些“职业维权人”,全网地毯式地监控各个网文平台上架的书籍,一旦发现对方延迟下架版权书或存在未经授权的己方的版权书就开始取证。

3、取证完毕后,“职业维权人”会联系对应的网文平台,报出高额的索赔金并暗示对方私了;

4、部分网文平台由于自身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为了减少麻烦,会协商私了;

5、如果网文平台未私了,“职业维权人”则会直接起诉,因为证据链充足,且其拥有对应的版权,且诉讼均在同一法庭起诉进行,诉讼的结果,一般都是网文平台败诉,然后是赔偿。

6、“职业维权人”一般会和相关知识产权维权的律师事务所采取分成的方式,也就是律师帮他们打赢官司,获取高额赔偿后,律师再和“职业维权人”额外进行分成,律师和“职业维权人”的利益绑定在一块儿。

7、“职业维权人”在胜诉后,赔偿金主要会在版权方,代理律师事务间进行分成。

在整条产业链里,流向创作者的赔偿金额不得而知。在作者的权益没有受到相关保护公示的漏洞里,网文创作者的权益真的得到保护了吗?当碰瓷式维权成了“职业维权人”谋私利的手段,逐渐衍变成一门灰色产业,最终的获益者会是网文创作者吗?

《2019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网络文学作者数量达到1936万人,签约作者数量达到77万,女性作者数量提升较快,超越了男性作者。统计数据还显示,网文作者平均月收入5133.7元。但对网络文学创作者的保护,还远远不够,去年的“五五断更节”事件,成为全网热点,网络写作者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于是集体维权抗议。但网文作者的维权之路刚刚开始,就受到了有心之人的“碰瓷”操作,扰乱网文维权市场。 

小说版权圈内较为知名的“职业维权人”华著盛阅(天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19年8月成立以来,至今关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诉讼已有300余起,均为该公司作为原告在天津市第三级人民法院发起诉讼,其成立以来的使命,就是专门利用相关的手段谋取私利,即便是视觉中国以版权保护为名的碰瓷式维权受到团中央、网信办等多个部门的关注,依然有无数知识产权律师,高举着法律的大旗,高举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旗,版权保护为他们的利益保护伞,抓法律空子。

下面是部分与其相关的公开诉讼案件,被告已做马赛克处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阅。

 

 

 

 

 

 

 

 

 

根据企查查的不完全统计,32起相关案件(均为单本小说)涉及的赔偿金额高800余万,平均单本小说的判罚金额高达25万左右。

 

 

 

而当初韩寒诉百度文库对其《像少年啦飞驰》等3部出版读物的著作权时,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认为百度构成侵权,判决百度赔偿韩寒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9.58万元。 这个案例中,侵权方和被侵权方均较为知名,涉及影响范围较大。但以华著为例的“职业维权公人”就其自身知名度,以及其代理诉讼的作品在其知名度上,影响力相对一般。不得不令人质疑,平均单本25万天价的索赔金额,是如何被计算以及衡量出来的?

 

 

 

据悉,“职业维权人”为了在特设知识产权法庭的天津市第三级人民法院,索赔更高的赔偿额,会特意在天津三院的辖区范围内注册分公司,进行相关诉讼。比如行内职业维权人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全资子公司博易创为(天津)数字传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为居民楼,是否实际经营尚有待商榷。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不合理,那被告公司完全可以二审上诉。这里也就体现了“职业维权人”的聪明之处——近年,由于部分法院小额诉讼程序的兴起,因为小额诉讼案件符合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也就是说,“职业打假人”会利用小额诉讼程序,将涉案作品形成多个案件,在地方法院快速结案,阻止了被碰瓷的企业维权上诉。

在这里,我要向所有文学平台的同学们提个醒,自家书库要及时排查更新,避免遇到“职业维权人”碰瓷式维权,不要轻易妥协,在不公正的情况下私了付出大笔费用,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碰瓷式的牟利行为。

 

 

 

同时,如果有律师或法官看到这篇文章,我也建议,要坚守自己的初心,保护版权是我们的共同诉求,净化市场环境是我们共同的义务,也要注意,律师千万不能被利益扭曲了底线,法官也要坚决客观公正,不能助长部分人员利用漏洞谋取私利的邪风!!!毕竟,一条灰产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也不是某个单一环节作用的结果。